反担保合同书
担保方(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乙方):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声明: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丙方愿意以保证的方式就甲方与乙方于___ _年_ __月___ _日签订《 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中约定的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向甲方提供信用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条 反担保的保证金额及期限
丙方的反担保的保证金额与期限和《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保证金额与期限相同,根据《 担保合同》的约定,甲方的保证金额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期限与甲方和贷款方银行签订的《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一致。
丙方愿就上述内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一、根据《 担保合同》的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即代乙方向贷款方偿还了借款债务后,甲方有权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向乙方追偿其已付款项。此时,丙方作为乙方的反担保人,对于清偿甲方的已付款项负有连带还款责任:
(一)丙方保证在乙方不偿还上述甲方的已付款项时,代乙方向甲方全部予以清偿,包括:
1、甲方的代偿金额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2、甲方自代偿之日起的代偿款项的利息,其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甲方应收取的乙方违约金。
4、甲方的其它费用和损失。
(二)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清偿上述所有款项,并将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二、按照《 担保合同》的约定,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缴纳担保费,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则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0天内,代乙方向甲方缴纳,包括:
(一)担保费本息。
(二)违约金。
(三)甲方其它损失。
三、丙方有义务监督乙方严格履行《 担保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或履行义务与约定条件不符,则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第三条 丙方的其它责任如下:
一、丙方对其使占有、管理的财产享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
二、丙方同意债务人(乙方)与 银行 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保证债务人能够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到期全部向 银行 分行清偿全部借款和自银行付款之日起计算的利息以及其他一切费用、损失。
三、保证人以个人名下的资产(房产、股权等)作为担保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声明该资产共同有人知晓本连带担保合同,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附保证人财产清单)。
第四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的丙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丙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指令、财务状况或与其它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委托保证合同》的解除而解除。
二、丙方如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本合同所列各项义务与责任,如丙方机构被撤销,应由丙方与乙方落实能为甲方接受的新的反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丙方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免除丙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丙方的责任与义务,并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丙方应付款总额的15%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丙方还应就不足部份向甲方予以清偿。同时,甲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它各方,说明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关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与《 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一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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