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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开展向仇多馥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9/9     信息来源:蚌埠律师网     浏览次数:884
 

各市律协党委(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转发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向仇多馥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皖司党字【2011】113号)整体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律师队伍建设,省律协党委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开展向仇多馥同志学习活动。

    2011年7月10日4时30分许,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经侦大队大队长仇多馥同志带领民警在赴江西南昌追捕逃犯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为自己挚爱的公安事业献出了年仅47岁的宝贵生命。

    仇多馥同志系安徽长丰人,男,1964年12月出生,1982年10月入伍,1987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南空部队战士、学员、排长、教员,长丰县公安局朱巷派出所、刑警大队科员、张祠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刑警大队、交警大队、经侦大队大队长,县办副主任、双墩镇党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等职,一级警督警衔。

    仇多馥同志23年如一日,长期战斗在基层第一线。他生前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被评为合肥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青年、先进工作者。

    仇多馥同志是我省政法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我们身边的英雄模范。一是要学习他始终坚持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全省律师要向仇多馥同志那样,时刻牢记自己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和执业为民的神圣职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要学习他始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全省律师要向仇多馥同志那样,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克尽职守的职业道德,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把政法事业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和追求。三是学习他始终坚持奋发向上、勇争一流。全省律师要向仇多馥同志那样,献身一线,安心工作,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勇于拼搏,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四是学习他始终坚持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全省律师要向仇多馥同志那样,保持与时俱进、不断进取的精神状态,主动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以素质的不断提升推动律师工作取得更大的发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并结合实际迅速掀起向仇多馥同志学习的热潮,把开展向仇多馥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重点学习和把握仇多馥同志思想品质的高尚内涵和本质特征。

    各单位将学习情况有关图片、文字材料于9月15日前反馈于省律协党委。

 

 

 

                             2011年9月6日

 

 

                    联系人:纪永德    王经晨

               联系电话:0551-2643603  2643678

               电子邮箱:ahlsd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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