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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对全市律师所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督查指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9/27     信息来源:蚌埠律师网     浏览次数:930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9月19日全市律师所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推进会精神,强力推进全市律师所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的开展,市司法局决定从9月20日起,对全市各律师所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活动,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成立督查组织
市局成立档案管理升级活动督查指导组,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勤任组长,律师管理科人员和市档案局专业人员为组员。市档案局派出4名专业人员与律师管理科5名人员,组成3个督查指导小组,分别负责督查指导5-7个律师事务所(组员及任务分工表附后)。
     二、落实“三个一”督查法
各督查指导小组,采取 “三个一”督查指导法:一天一督查,每天下午17:00,由分管局长李勤召开督查组会议,由各督查小组负责人汇报本小组当天的督查情况,包括各律师所进展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具体建议,督查组及时制发简报,表扬当日各所开展升级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三天一约谈,对进展慢、效率低、差距较大的律师所,每三天,局领导约谈所主任一次,责令其限期纠正;五天一通报,每五天制发一次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强力推动其加速开展律师所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
    三、要求:
   (一)县区司法局积极联系协调本级档案局成立相应的档案督查指导组,制定相应的督查指导方案。
   (二)各律师所要积极配合督查指导活动,加紧开展升级工作,认真疏理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督查小组,由督查小组现场予以解决。
    (三)从现在至10月底,凡是没有完成创建工作,没有申报省二级验收的律师所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县区分管领导及公律科长不休息,有一家所没有申报的,市律师所档案指导组所有成员不休息。
   (四)对于基本完成档案管理省二级各项工作的律师所要及时向市(县)档案局、市律师所档案指导组汇报,及时申报完成验收。
 
 
 
 
                               蚌埠市司法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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