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三家律师事务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全部达到省二级
10月12日,由档案局纪检书记郭茂翔任组长、档案指导科长王子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长张志银为组员的市律师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组对五河县三家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考评验收,五河县司法局长赵正延、副局长刘少军、县档案局长丁星品等参加了考评验收,通过严格认真的核查评定,三家律师事务所全部达到省二级标准。
考评组采取逐所检查考评的办法,先后对凌志远所、淮光所和君智所进行考评验收,最后在县司法局会议室召开考评会,现场公布考评结果。通过考评汇总,考评组认为,君智所、淮光所和凌志远所在档案管理工作上,全面贯彻《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组织管理规范、设施设备齐全,业务卷宗装订较好,信息开发到位。三家所硬件配置达到要求,津科软件利用效果好,文书、业务、会计、照片、实物等档案分类科学,分别得分为82分、84分和86分,全部达到省二级标准。
考评会上,郭茂翔书记对五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县域律师所能够立足现有条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精力抓档案管理并达到如此高的水平表示敬佩,同时对三家律师所在档案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并对下一步如何利用档案促进工作提出了希望。
检查考评凌志远律师事务所
检查考评淮光律师事务所
检查档案管理津科软件应用情况
检查考评安徽君智律师事务所情况
五河县司法局会议室召开考评会议,现场公布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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