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了“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我注意到,这场大讨论的一个共识是:我们的道德确实出现了问题,必须加以挽救。争论的焦点是:是否该借鉴国外经验对道德问题进行立法。在我看来,到底要不要通过立法来规范“道德”本身就是一个悖论。社会规范向来离不开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作用。社会的发展是不断变化的,社会活动也是复杂多元的。法律永远都有无法兼顾到的角落,这些角落离不开道德的填充。所以我们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指望靠冷冰冰的法律去制约公民的道德觉悟,多少有些一厢情愿的味道。比如说救死扶伤、见义勇为,这些传统道德的元素,硬是定格为法律规范,不仅短时间内无法普及,而且不具备可操作性。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丈量,唯有觉悟不行。有些事情除了自己的良心,别人谁都界定和左右不了。
如果说立法并不是解决道德滑坡问题的最佳途径,那么我们不妨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藉此激发全民的道德自觉,继而重塑民众对传统道德的皈依。正如爱因斯坦所言,“虽然外界的强迫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一个人的责任感,但绝不可能完全摧毁它。”我愿意相信我们的每一个社会个体,都并非冷血无情,都具有某种内在的道德爆发力。只不过有些人爆发得容易些,有些人则有点慢热。小悦悦受伤后,我们看到了肇事司机的自首,看到了见死不救者的忏悔和反思,看到了见义勇为者受到全社会的尊敬,也似乎看到了舆论扶起摔倒的道德的可能。我们要做的,就是更大限度地弘扬拾荒老人这样的义举,谴责见死不救者的冷漠。我们应该在繁杂的社会争论中,坚持一种“守卫道德”的姿态,以此衡量社会现象、阐释社会规律。最终引导人们在社会人口的大迁徙中,建立一种人道情怀和社区温情。在这样的社会维度里,全民的互助、情感的融合、道德的崇尚,都将形成一种个体的道德自觉。
事越说越明,理越辩越清。我非常看好这场大讨论。不论结果如何,这场基于道德层面的思想交锋,本身就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讨论的过程本身就是提升民众道德认识水平的过程。它激发了人们探讨道德滑坡的问题,分析见死不救的思想根源,寻求挽救道德的有效途径的热情,这种由官方引导,以微博等形式号召全民参与的议程设置,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下,具有极强的思想穿透力。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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