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公开、公平、公开原则,进一步增强表彰奖励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全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司通﹝2011﹞85号),经逐级推荐、审核,现将拟表彰的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1. 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
2. 安徽律诚律师事务所
3. 安徽黄淮律师事务所
4.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5.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6. 安徽国本律师事务所
7. 安徽大旗律师事务所
8. 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
9.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10、安徽经盾律师事务所
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1.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吴正林
2. 安徽朱友生律师事务所朱友生
3.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刘伟东
4. 安徽智立律师事务所阮东
5. 安徽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付红延
6.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戴金煊
7. 安徽皖北律师事务所余鸿飞
8. 安徽信智律师事务所万传禹
9. 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胡野
10. 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李国圣
11. 安徽致臻律师事务所鲍生海
12.芜湖振宏律师师事务所张海涛
13. 安徽管军律师事务所管军
14. 安徽宪达律师事务所余国富
15.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吴道德
16. 安徽中天人律师事务所崔爱国
17. 安徽干方林律师事务所干方林
18.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吕兴跃
19.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陈传杰
20.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王新超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与省司法厅律管处、省信访局来访接待室联系,电话:(0551)2215068,(0551)2603210
省司法厅 省信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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