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今年以来,全省强力推进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强调要全员使用、全流程应用、综合利用,我市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能够按省厅的要求进行应用,但仍有部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案件日志的录入上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表现较好的律师事务所
今年以来,办案志日录入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安徽东石律师事务所(录入办案志日350篇)、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录入办案日志185篇)、安徽淮光律师事务所(录入办案志日133篇)、安徽乐业律师事务所(录入办案志日100篇),对以上4家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表扬。
二、 表现较差的律师事务所
办案日志录入较差的律师事务所:展翔律师所(0篇)、华扬律师所(1篇)、涂山律师所(4篇)、卞和律师所(31篇)、元方圆律师所(34篇)、北正律师所(42篇)、振固律师所(56篇)。
三、 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1、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10月23日,市司法局分别对安徽展翔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扬律师事务所、安徽涂山律师事务所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对这三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宗瀛、余小权、孟献忠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这三家律师所务必于11月10日前补齐所有录入案件的办案日志。
2、在全市律师行业进行通报批评。
对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安徽振固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望怀远县司法局、固镇县司法局加强对所属律师事务所的督导,务必于11月10日前补齐所有录入案件的办案日志。
3、将案件及办案日志录入情况与年底考核挂钩。
年底,我们将对全市255名律师案件录入情况及办案志日填写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对于每个案件达不到3篇办案日志的律师,不管是谁,一律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市司法行政内外网及“蚌埠律师网”进行公示。
蚌埠市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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