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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下月起将全面启动律师事务所电子公文印章 
发布时间: 2012/10/30     信息来源:蚌埠律师网     浏览次数:1331
 

         多年以来,律师无论是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还是到法检部门办理案件,律师事务所一直都是出具传统纸质公文(如会见函、介绍信及诉讼代理函等),这不仅给律师事务所的印章管理带来很大的不便,而且容易出现少数律师私自接案、私自收费等违规执业行为。

为了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全流程的监管,不断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从下月起,全市20家律师事务全面启动电子公文印章系统,就是律师每接受一个案件都要录入到由省司法厅开发的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然后系统自动生成带电子印章的各类办案公文。日前,市公检法司四家部门已联合下文,明确规定律师到公检法部门参与会见、调阅复印卷宗及出庭诉讼等活动时,必须使用电子公文,传统纸质文书不再视为有效公文,至此,蚌埠市律师行业将彻底告别传统纸质公文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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