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了解到,公职律师实习申报及执业资格申报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同时也出台了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对公职律师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次此启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是《律师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步骤,也是满足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越来越多的法律服务需求,让更多的政府部门拥有自己专职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申报的范围是县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主要职责:参与本部门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受本部门委托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代理本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承担本部门的其它可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或经招聘到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从事法制工作;实习满一年或曾经有律师执业经历;所在单位出具的其在本单位专职从事法制工作证明及同意其从事公职律师执业的意见。
据悉,目前,已有1人向市司法局申报公职律师执业资格,4人向市律师协会申报公职律师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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