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提升行动”的通知精神,全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促进企业发展,近日,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发展百日” 活动。
“法律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整合了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从八个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加强企业普法宣传,开展“送法律到企业”百场实用法律知识讲座活动。采取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与各律师事务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百场“送法律到企业”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二是组织律师深入到企业调研,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到企业,了解情况,积极排查化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经营管理不规范而引发的债务、劳动争议、经济合同等各类矛盾纠纷。三是积极走访企业,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在企业运营、投资、债务清偿、债权保全以及风险规避方面建立“法律健康档案”,出具 “法律风险提示函”;要帮助企业在合同履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为企业量身定做法律意见书。四是针对重大疑难问题,组织专题研讨活动。对于企业在重组、产业整合、企业融资引资、并购重组及其它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法律成立专家组进行集体会诊,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提出专家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反馈。五是开辟法律援助企业“绿色通道”,组织对困难企业及职工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建立重点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企业职工申请援助。对涉及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及群体性案件的法律援助事项,开辟 “绿色通道”,主动介入并引导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为困难企业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六是组织开展“强化公证服务职能,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活动。公证处、公证员充分发挥公证预防企业经营风险作用,从法律层面帮助企业就生产、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结合公证实务出具法律评估意见书。七是开展“法律服务优惠百日”活动。市司法局将组织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法律服务优惠百日”活动,要求各服务行业在活动开展期间,对涉及企业的公证、司法鉴定及诉讼等法律事务时,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下限收费或直接减半收费,对于困难企业减半收费或延期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八是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开展帮扶结对子活动。立足于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求公证机构、法援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要建立不少于3家企业作为联系点,经常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上门服务,与企业结成长期共建关系。同时,引导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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