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4月27日至4月28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2012年律师业务卷宗归档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检查,全市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对于业务卷宗的整理归档比较重视,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律师办案卷宗质量普遍提高。乐业、径桥、淮河、皖中、卞和5家律师事务所卷宗材料齐全,装订完好,特提出表扬,展翔、涂山、冠亚、君智等4家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较乱,提出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好的方面
(一)卷宗封面规范、装订整齐。
大部分律师事务所要求承办律师卷宗内部各类材料纸张规格的一致性,保证了装订卷宗外观整齐。南山松、径桥、乐业、淮河、北正、治邦、皖中、冠亚、元方圆、东石、卞和、振固、张家和、凌志远等14家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内勤人员负责全所律师业务卷宗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二)打印卷内材料,保证字迹清晰。
为了保证卷宗材料内容完整,绝大部分律师事务所按照市司法局对各类卷宗归档目录内容及顺序的规定,装订规范,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达到省厅规定标准。
(三)严格案件卷宗管理,确保卷宗的质量。
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在案件的办理中均能严格遵照案件的受理、审批程序规定,加强对律师办理案件的质量管理。大部分律师的辩护词、代理词采用计算机打印,内容详细,运用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律师业务卷宗的整理上存在不规范问题。
主要问题:1.卷宗内容不全。君智、涂山、展翔律师事务所没有统一印制《风险告知书》,南山松、东石所、展翔、君智、涂山家等5家律师事务所绝大部分律师卷宗缺少案件收费发票,陈宗瀛、凌志远、曹军、张仲民、孟兆喜、邓衍璐等6名律师的卷宗缺少律师函、辩护词、代理词、庭审笔录和办案小结等基本卷宗材料。2.少数代理词或辩护词质量不高,有的辩护词或代理意见只有几行字的提纲。3.展翔所案卷材料内容过于简单,卷内材料不规范,材料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前后颠倒等。
(二)少数律师事务所思想上仍然不重视,没有按要求聘请专职的内勤人员加强档案管理。
目前,仍有华扬、百济、涂山、展翔、淮光、君智等6家律师事务所由本所律师兼任内勤,没有聘请专职内勤管理档案,造成本所律师业务卷宗立卷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三)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软件系统应用不够。
很大一部分律师事务所没有有效利用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软件系统,没有将归档卷宗及编号输入到系统,不能利用系统对档案进行快捷的检索。
(四)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结案件归档不及时。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对登录到系统内已办结的案件没有及时进行网上“归档”。
四、下一步要求
(一)加强对业务卷宗归档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司法局律管部门、各市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律师业务卷宗归档工作的督导,凡已办结的案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
没有专职负责档案管理人员的6家律师事务所要尽快聘请专职内勤负责该项工作。同时,要指派本所1至2名专职律师专门负责指导业务卷宗的整理归档和登录网上已办结案件的“归档”工作。
(三)加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力度。
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对卷宗归档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局将对存在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进行跟踪检查,凡在5月20日前,卷宗归档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律师,市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作为年度检查等级评定的一个依据。
(四)加强业务卷宗整理归档的规范工作。
律师业务卷宗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形成完整规范的案件卷宗,并按要求及时归档,
去年,市司法局对各类卷宗归档的目录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各律师事务所所有归档卷宗必须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目录进行立卷归档。
附件:2012年度卷宗检查情况汇总
蚌埠市司法局
2013年5月3日
附件:
2012年度卷宗检查情况汇总
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 |
范永潭
徐小明
周鸿文 |
各有3份卷宗内缺少案件收费发票 |
安徽径桥律师律师所 |
杨根宝 |
5份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未签字 |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
沈 宇 |
2份卷宗少代理词 |
高乃胜 |
1份卷宗少辩护词 |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
李 军 |
2份卷宗无风险告知书、代理词 |
杨在勇 |
1份卷宗发票与实际收费不符 |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
侯培培 |
2份卷宗代理词太过简单 |
安徽皖中律师事务所 |
刘 睿 |
5个卷宗的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未签字 |
安徽华扬律师事务所 |
曹士平 |
1份卷宗无办案小结、委托合同、发票 |
曹 军 |
2份卷宗无风险告知书、判决书、辩护词、庭审记录 |
安徽冠亚律师事务所 |
刘德文 |
1份卷宗无授权委托书、发票、风险告知书 |
孟兆喜 |
5份卷宗无发票、风险告知书 |
安徽东石律师事务所 |
封正杰 |
2份卷宗无风险告知书未签字、代理词、庭审笔录 |
刘建辉 |
3份卷宗无收费发票 |
张仲民 |
2份卷宗无收费发票、辩护词、代理词 |
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 |
韩增举 |
1份卷宗无判决书 |
安徽涂山律师事务所 |
孟献忠 |
1份卷宗无风险告知书 |
宋加志 |
1份卷宗无发票、办案小结 |
安徽展翔律师事务所 |
陈宗瀛 |
4份卷宗无审批单、办案小结、发票、风险告知书、卷宗未按市局指定目录整理 |
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 |
黄锋 |
5份卷宗无风险告知书 |
毛 均 |
3份卷宗未按指定目录要求整理,顺序颠倒 |
高心华 |
1份卷宗无发票 |
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 |
张绍东 |
1个案件收费偏低,低于最低收费标准 |
路 莉 |
1个案件收费偏低,低于最低收费标准 |
安徽淮光律师事务所 |
荀 环
邓衍璐 |
发票现补,发票与委托合同钱数不符、无风险告知书 |
安徽君智律师事务所 |
潘朝阳
傅 健 |
各5个卷宗无收费发票,各1个案件收费偏低,违反规定 |
安徽凌志远律师事务所 |
凌志远 |
1个卷宗无发票、代理协议 |
备 注 |
望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在业务卷宗整理归档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对以上各位律师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5月20日前上报市局律师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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