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号)文件规定,现将拟新申请律师执业资格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名单如下:
方陈、李 钧、王 毅、孙 曼、沈 田、梁昕坤、洪莹莹、王本田
公示期为3日(9月27日至9月29日)。投诉电话:0552—2048386,邮箱:bbsfjlgk@163.com。
蚌埠市司法局律师和公证管理科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