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蚌埠律师网,今天是
天气预报:
 
首页 > 蚌埠律师网 > 文章内容
 关于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6/9     信息来源:蚌埠律师网     浏览次数:1012
 

各县律协联络组,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2013年度在我市办理实习登记,参加省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且经考核合格,已完成市律协组织安排的实习任务,且实习期满一年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三、考核地点

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四、考核机构

市律师协会成立实习考核委员会,全面负责今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实习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

实习考核委员会主任:李勤

实习考核委员会副主任:陈保春、戴金煊、陈宗瀛

实习考核委员会成员:崔雪云、王晓燕、张林、王栓继、张向前、张中新、张家和、王忠、黄荟荟、朱秀侠、刘晓东

五、考核内容

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材料审查(送交材料见附件)和面试测评等综合测评工作。主要是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实务训练情况、执业基本技能掌握情况、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律师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并出具测评意见。实习人员接受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情况,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情况等。

六、考核程序

实习考核分为材料审查和面试测评两个环节。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律所及实习人员向市律协提交的申请考核材料占60%,面试测评占40%;实习律师考核分值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对考核材料的考评主要是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判、对各类法律文书、实务训练情况、执业基本技能进行评定打分,面试由参考者现场抽取4道律师法律实务试题,并现场回答,考核委员会根据参考者表现现场打分,取平均分。

七、社会公示

市律师协会对经审查、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将在考核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在蚌埠市行政普法网、蚌埠律师网、律师管理平台网站公示名单、基本情况及考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日。

八、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每名参加考核的实习律师,逾期不再安排补考。

2.各单位对上报考核材料要严格把关,凡是上报虚假考核材料,直接将参考人员确定为不合格,并对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于6月18日前将实习律师考核有关材料报市律师协会。

4.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20分,暂缓考核,延长3个月实习期。

5.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婷 席玲    联系电话:2048386

附件:1.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人员名单

      2.参加实习考核人员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蚌埠市律师协会

    2014年6月9

附件1:

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实习机构

1

刘淮阳

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

2

陈昊辰

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

3

江  涛

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

4

缪  焕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5

许晓冬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6

孙高艳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7

葛先园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8

晋入勤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9

罗仁才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10

刘  敏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11

张小曼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12

姜玉刚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13

刘为锋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14

杨  杰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15

肖彩凤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16

陈  倩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17

周  剑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18

马天巧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19

杨  静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20

张  剑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21

刘  第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22

周锦峰

安徽北正律师事务所

23

侯灵灵

安徽乐业律师事务所

24

李  一

安徽东石律师事务所

25

朱  帅

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

26

蒋靛玉

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

27

余筱兰

安徽元方圆律师事务所

28

宋  驰

安徽国梦律师事务所

29

刘会明

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

30

何扬扬

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

31

程世刚

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

32

史小凤

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

33

王  聪

安徽振固律师事务所

附件2:

参加实习考核人员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参加实习考核人员需当场提交考核材料,申请期满考核,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其中个人实习总结不少于3000字。同时应提供《实习鉴定书》中“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中列明的案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内容包括下列材料:

(1)已办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以及裁判文书; 

(2)未结诉讼案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状、答辩状或代理词;

(3)非诉讼业务应提供证明本人参与服务的材料,以及证明本人参与辅助办理法律事务的材料。

(二)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材料应包括不少于10件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及指导老师的点评,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诉讼案件由参考人员带卷宗原件入面试考场,现场审查完毕后带回),每件另附2000字以上的报告书。

(三)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案卷整理归档记录表

(六)《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考评意见栏由实习考核委员会填写

(七)《实习人员登记表》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向上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蚌埠市律师协会    网站标识码:3403000009
地址:蚌埠市中荣街95号  邮编:233000  联系电话:0552-2014574
【网站地图】   皖ICP备050029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