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设立人申请,并经市司法局初审,安徽百舜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真实合法,符合设立条件,拟同意张友军等3名律师设立安徽百舜律师事务所,根据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名称:安徽百舜律师事务所
住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中央花园A7号楼601-602室
面积:240平方米
类型:合伙所
合伙人:张友军、吴玉松、马琼
业务范围:刑事、民事、行政、仲裁及各类非诉讼业务的辩与护代理等法律服务项目。
注册资金:3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友军
公示时间:11月5日至11月7日,投诉电话:2048386。
蚌埠市司法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