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蚌埠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探索加强我市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有效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市司法局同意,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律师协会共同发起成立“蚌埠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以下简称“刑事辩护律师团”)。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热爱法律援助事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犯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不良记录;
3.具有执业3年以上且办理过5件以上刑事案件;
4.近3年没有因违反《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被处罚处分情况。
二、招募计划
1.面向蚌埠市区律师事务所招募60名左右刑事辩护律师;
2.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报送或推荐3人;
3.报名人数较多时,综合考虑报名者执业年限、办理刑事数量及法律援助律师专业需求等因素,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人选;
三、工作职责
1.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代理;
2.参与法院、检察院及看守所工作站值班,提供法律咨询,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处理进行论证;
4.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专题研讨及培训;
5.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法:律师可登录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网站,下载《刑事律师团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背面打印《刑事律师团须知》),填写完整个人信息,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章审查同意后,报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业务部;报名时请附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有关证明个人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材料可一并送交。
(三)联系电话:2073122;联系人:赵坤力。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蚌埠市朝阳南路170号(花鼓灯嘉年华北门向南500米)。
(四)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刑事案件,原则上指定志愿律师承办。
(五)律师办案补贴标准按照《蚌埠市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财行[2015]106号)执行。
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 蚌埠市律师协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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