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及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顺利完成2016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联合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7年4月24日至28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书面材料审核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对律师事务所上报的年度检查考核材料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逐项审核。
(二)现场监督检查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成立督查组,分组分片实地深入全市律师事务所,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执业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联合督查组,市司法局陈飞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陈保春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督查小组,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带队,成员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理事),市、县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律师和公证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县域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到位。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本所的自查工作。要充分调动所属人员特别是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积极性,认真做好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通过年度考核工作,确实找准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律师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活动契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和“四化”建设水平。
(三)统筹兼顾,全身投入。广大律师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日常业务工作与执业年度考核及专项督查活动的关系,自觉克服困难,自觉服从工作大局,自觉投入到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中
去。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对律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和对年度考核不重视、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消极抵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2017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活动安排表
2.2017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表
附件2:2017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监督检查表.xls
蚌埠市司法局 蚌埠市律师协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