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和《蚌埠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实施细则》,现就做好2016年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及第一批延长实习期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6年度第二批申请办理实习登记,已参加省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实习期满一年的实习人员。
(二)2016年第一批延长实习期人员。
二、考核时间
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包括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律师职业观、价值观、社会责任感。
(二)道德品行。包括有无《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不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的情形和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律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掌握程度、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提交的各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
(三)执业素养。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律师工作基本程序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仪态、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
(四)实习表现。包括集中培训参加情况、实务训练活动参加情况、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遵守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11月14日上午9:00在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举行笔试考核。(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二)11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下午2:30在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举行面试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材料审查。主要是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判、对各类法律文书、实务训练情况进行评定。
(二)笔试考核。涉及《律师法》、《律师执业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实行百分制,85分为合格。
(三)面试考核。主要是对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执业基本技能进行考核。采取由参考者现场抽取4道分别涉及律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民商事类、刑事业务类、案件实务类的题目现场回答和考官提问,考官根据参考者问题回答情况现场打分,取平均分。
(四)公示。实习考核结束后,市律师协会将在蚌埠律师网、律师管理平台公示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切实做好考核的组织工作。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由市律协执业律师(实习)考核复核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面试考核小组由三至五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一名(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分别担任),考官二至三名,并实行回避制度。
(二)按时上报有关考核材料。实习考核工作是检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成果的重要手段,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要对上报的考核材料严格把关,凡是上报虚假考核材料的,直接将参考人员确定为不合格,并对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请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于11月10日前将实习考核有关材料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三)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实习考核人员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蚌埠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参加考核实习人员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一、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1、实习考核申请;
2、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3、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6、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7、《实习人员登记表》。
二、专兼职实习律师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不少于10件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诉讼案件由参考人员带卷宗原件入面试现场,审查完毕后带回),并附不少于2000字的报告书。(延长实习期人员需提供2件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前款所列材料均要求原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和指导律师签名,将作为该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考核材料,提交实习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