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书记吴悍卫对全市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6月21日,蚌埠市召开全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悍卫出席,并对全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认识上再深化。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各种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予以化解。全市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调解员一定要站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认识律师调解工作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在行动上再紧跟。律师调解是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主持调解,是新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广大调解律师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养,着力提升工作水平 。
三要注重创新突破,在模式上再发展。当前,主要是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为社会提供调解服务,既可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也可以接受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根据实践需要,也可以尝试在法院、综治中心、律师协会等地方设立律师调解室,尽可能地方便群众申请,扩大律师调解影响,提高群众认知度,以推进该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要突出队伍管理,在纪律上再绷紧。律师调解员要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等要求,要树牢纪律意识、“红线”意识,自觉履行律师调解相关纪律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律师调解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培训,提升律师调解员队伍水平。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在进度上再发力。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全市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协调,针对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研究,精准施策,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蚌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