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提升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经市司法局同意,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律师协会重新招募“蚌埠市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志愿团”(以下简称“刑事律师团”)。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法律援助事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且会计算机操作,能正确使用法律援助网上收结案系统;
3.已执业满3年且办理过5件以上刑事案件;
4.近3年没有因违反《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被处罚处分情况。
二、招募计划
1.面向蚌埠市市直律师事务所招募30-40名刑事辩护律师;
2.报名人数较多时,综合考虑报名者执业年限、办理刑事数量及法律援助律师专业需求等因素,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人选。
三、工作职责
1.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代理;
2.参与法院、检察院及看守所工作站值班,提供法律咨询,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处理进行论证;
4.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专题研讨及业务培训;
5.参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
(二)报名方法:律师可登录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网站,下载《刑事律师团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背面打印《刑事律师团须知》),填写完整个人信息,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章审查同意后,报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业务部;报名时请附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有关证明个人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材料可一并送交。
(三)联系电话:2072165;联系人:欧丽娟。市法律援
助中心办公地址:蚌埠市朝阳南路170号(花鼓灯嘉年华北
门向南500米)。
(四)市辖各区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刑事案件,原则上指定刑事律师团承办。
(五)律师加入刑事律师团即取得接受指派,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资格。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类型、律师业务特长和援助志愿等因素,每年择优指派办理1至5件案件。对少数办案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一般的律师,逐步减少或取消指派援助案件;连续一年内没有办理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的律师,自动失去刑事律师团成员资格。
(六)本次招募完成后,刑事律师团成员原则上不再批量招募,改为定期发展、个别吸收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吸收律师入团。
(七)律师办案补贴标准按照《蚌埠市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财行[2016]106号)执行。
(八)本次招募公告不详之处,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 蚌埠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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