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处分决定书
蚌律协处字〔2021〕第3号
被处分会员:何坤,男,汉族,1962年8月3日出生,执业证号13403201310722973,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3月18日,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会投诉何坤违规收费、收费不提供票据、非法占有公司办公场所、占有公司案件材料并拒不移交公司案件卷宗、以需要打点关系为名向公司索取案件外费用欺骗公司等。本会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2021年9月2日,本会向何坤送达拟给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纪律处分的听证告知书,何坤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听证。
经调查查明: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何坤作为专职律师在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以个人名义多次与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并以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身份为该公司提供诉讼代理等有偿法律服务。期间,何坤共收取泗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律师费1524000元(含以工资名义收取的律师费24000元)。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何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法律服务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何坤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对账单、裁判文书网下载的诉讼案件裁判文书、何坤律师2017年-2021年案件统计表、谈话笔录等相关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会认为,何坤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何坤的违规行为持续多年,且累计收取律师费150万余元,系情节严重。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何坤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中止何坤会员权利一年。
被处分会员如对本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次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省律师协会处分复查委员会申请复查。
蚌埠市律师协会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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