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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7/18     信息来源:蚌埠律师网     浏览次数:962
 

 

 

各县区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我市新申请执业律师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准入制度,依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县区司法局及各市直律师事务所要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审查申报工作,保证申报材料报送及时、齐全。

二、明确时间,把握程序

申报时间:2012718831为集中办理阶段(9月上旬对6名延长实习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于9月中下旬集中办理)。各县区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新申请执业人员信息采集、党组织关系转接、材料审查和上报工作,无特殊情况,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请程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先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聘用协议,再向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由市司法局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司法厅进行审核。

三、严格审查,杜绝虚假

各县区司法局、各市直律师事务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复印件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查验,查验后所有复印件审核人必须签署“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签名并加盖公章。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要采取通过身份证号码查社保交纳、通过公安系统查人员信息、通过人事档案查工作关系、通过谈话询问查真实身份等综合手段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杜绝虚假现象的发生。对于上报虚假材料造成省厅不予审批或撤销审批的,市局、市律协将按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综合考评中的扣分因素,还将对所在律师事务所给予2年内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禁止新执业律师申报的行业惩戒

四、认真准备,提高标准

1、材料准备。各单位对于所需上报的材料(见附件)要认真准备,防止遗漏,对于申报人员所需的材料要做到一次性告知。各单位要切实按附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把申报材料编好目录,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并注明原件、复印件),对于不按要求一次性提供完整申报材料的单位,市司法局将暂缓审核报批,并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

2、党组织关系转入准备。新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在领取律师执业证前转入至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或联合支部;退休后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应及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党组织活动。

3、律师基础信息采集准备。新申请律师执业的,在领取执业证时,必须向市司法局提交人员资格信息和律师信息的电子文档及电子照片。

附件: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需报送的材料

 

联系人:张志银  胡敏

联系电话:0552-2048386

电子邮箱:bbsfjlgk@163.com

 

 

蚌埠市司法局

                        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需报送的材料

 

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应该提交: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复印件(持拟申请执业机构所在市行政辖区以外 身份证的,还要提供居住证明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在安徽省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还要提供我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出具的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证和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颁发的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 到刑事处罚的证明;

7、专职执业的证明:原有工作后又失业的,应提供辞职文件或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并提供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原有工作后退休的,应提供批准退休的文件。一直无业的,应提供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 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除离退休人员外,其他申请人要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在拟执业机构所在地人事档案代理 机构的证明;

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并同意 其在本所执业的审查意见(今年新增内容)

9、申请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10、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 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应该提交: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安徽省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还要提供我省司法厅司法考 试处出具的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证和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颁发的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

7、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科研机构工作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8、高等院校盖章确认的当年度及上一年度的教学任务书;

    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符合法定律师执业条件并同意其在本所执业的审查意见(今年新增内容);

10、申请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11、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律师资格和律师信息表.xls

 申请兼职执业人员材料目录.doc

申请执业人员材料封面.doc

申请专职执业人员材料目录.doc

执业律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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