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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6/16     信息来源:蚌埠律师网     浏览次数:874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2014年度在我市办理实习登记,已参加省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实习期满一年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

三、考核地点

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四、考核内容

(一)品行表现。包括实习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情况,品德和言行情况,有无犯罪或违规记录等;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包括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情况,有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等;

    (三)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的情况。包括实习人员接受了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和行政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情况等。

五、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材料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律所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向市律协提交的申请考核材料占60%,面试考核占40%,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材料审查主要是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判、对各类法律文、实务训练情况进行评定。面试主要是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掌握、执业基本技能进行考核,采取由参考者现场抽取4道律师法律实务试题和随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并现场回答,考核委员会根据参考者表现现场打分,取平均分。实习考核结束后,市律师协会将在蚌埠市司法行政网、蚌埠律师网、律师管理平台公示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核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市律师协会成立实习考核委员会,全面负责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由陈飞副局长任主任,陈保春、陈宗瀛任副主任,崔雪云、张林、王栓继、张慧燕、张向前、张中新、石  耀、张家和、黄荟荟、朱秀侠、许业友、刘晓东为成员。

(二)要按时上报考核材料。实习考核工作是检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成果的重要手段,各律师事务所对上报考核材料要严格把关,凡是上报虚假考核材料的,直接将参考人员确定为不合格,并对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要高度重视实习考核工作,请于6月25日前,将实习考核有关材料以及第四季度实习日志报市律师协会。

(三) 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20分,暂缓考核,延长3个月实习期。

(四)参加考核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婷  王欣              联系方式: 2048386

附件:1.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人员名单

      2.参加实习考核人员需提交的考核材料

      3.有关表格

                           

 蚌埠市律师协会

    2014年6月16日

附件1:201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考核人员名单.doc

附件2:参加实习考核人员需提交的考核材料.doc

附件3:有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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